根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在程序设置、案件类型、法律条款、用语措辞等方面的变化进行了修改。...
查看更多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查看更多 》商标的“实际使用”是指实质的“商业性使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仅将商标注册信息予以公布或者作出对某个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的声明,不应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
查看更多 》对该章适用的商标国际注册进行了限定,明确调整对象是以中国为原属国的商标国际注册和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以及其他有关申请。...
查看更多 》新修改的《条例》在便利当事人方面做出了多项规定,细化了新《商标法》一些相关条款,如声音商标的申请条件、申请分隔的操作程序等,使其更便于操作,更有利于社会公众简便快捷地办理各类商标申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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