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首次报送基本信息的应当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暂时停止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应当于完成或终止全部涉税专业服务协议后、恢复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应当于恢复后首次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前办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报送。...
查看更多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首次为委托人提供业务委托协议约定的涉税服务前、业务委托协议发生变更或者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要素信息报送。...
查看更多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以年度报告形式向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
查看更多 》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查看更多 》对于企业来说,品牌形象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该企业未来的发展,而高新资质就是提升企业知名度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很多招投标项目的必要条件。国家为了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对获得高新资质的企业,可享受所得税减免15%的优惠。 ...
查看更多 》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开始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 特别提醒: 按照《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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