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查看更多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特殊规定外,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查看更多 》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扣除标准的核定采取备案制。...
查看更多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当将营运资质和营运机动车、船舶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查看更多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查看更多 》欠缴税款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对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进行转让、出租、出借、提供担保等处分之前,向税务机关报告。...
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查看更多 》已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或比照定期定额户进行管理的个人独资企业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在停业期满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延长停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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