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评价、区(功能区)评价机构审核等程序,现将我市2020年第三批2339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查看更多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评价、区(功能区)评价机构审核等程序,现将我市2020年第五批475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查看更多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评价、区(功能区)评价机构审核等程序,现将我市2020年第七批236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查看更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稳定市场预期和就业,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出台本《公告》,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
查看更多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查看更多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查看更多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取消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预征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
查看更多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其中,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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