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区域技术成果的交易和转化,推动平谷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建设,按照《平谷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及技术交易资助办法》的规定,我局拟对平谷区2023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和开展技术交易的企业进行资助。
一、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助的企业须提交如下材料:
1、《平谷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金申请表》(见附件1);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签字的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4、企业填报企业年报网站检查“通过”截图、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网站提交截图;
5、上一年度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6、信用中国信用报告;
7、申报企业承诺函模板(高新技术企业);
8、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税收完税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盖章)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申报技术交易资助的企业须提交如下材料:
1、《平谷区技术交易资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签字的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4、信用中国信用报告;
5、申报企业承诺函模板(技术交易);
6、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税收完税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盖章)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注意事项
企业申报材料需注意以下几点:
1、请各企业于2024年8月14日-8月16日到平谷区社会服务中心区科信局1529室(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办理。
2、各企业现场提交材料人员应为本企业工作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办理。
特此通知
平谷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