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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1年度通州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1-03-11 区科委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充分发挥企业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作用,支持企业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务实合作,积极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推动一批高质量科技成果在我区转化落地,支撑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进步。经研究,启动2021年度通州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成果须来源于高校院所;

2.项目成果具有国内先进及以上技术水平,知识产权明晰;

3.企业与高校院所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应有实质性合作;

4.符合国家的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不在《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内,且符合通州区产业发展方向。

(三)支持领域

支持企业承接符合我区功能定位的科技成果,重点支持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高精尖产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北京市通州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附件1);

(二)《北京市通州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三)申报单位2020年与高校院所开展科研开发、成果转化的佐证材料(技术合同或者协议及付款发票);

(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五)企业及项目的知识产权证书,企业人员入选国家和北京市人才引进培育计划,获国家和北京市科研机构认定,参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获科技奖励和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等佐证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填写《北京市通州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附件1),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二)申报单位登录“通州区科委在线申报系统”(http://zhengfu.bjtzh.gov.cn/kjcx/kwxm/index.shtml)在线注册。登录后,按要求填写《北京市通州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提交并审核通过后,打印水印版材料。其他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只提交纸质版复印件即可,不必上传到系统;

(三)申报单位将打印的水印版材料与本通知第二条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送区科委。装订顺序为:《北京市通州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北京市通州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技术合同或者协议及发票、其他相关材料;

(四)正式上报材料及附件一律采用A4纸(建议胶装),一式一份;

(五)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请报送到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甲442号永安大厦二楼通州区科委。

五、其他事项

(一)区科委将视情况对入围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企业不配合核查或经核查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立项资格。

(二)区科委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代理活动。相关机构或个人的代理行为与区科委无关。

特此通知。

附件:

1. 北京市通州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书

2. 北京市通州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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