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支持5万元,对同一件专利获得多个国家(地区)授权的,只支持一个国家(地区)的专利授权。...
查看更多 》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查看更多 》专利权被授予前在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者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进行标注的,应当采用中文标明中国专利申请的类别、专利申请号,并标明“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字样。...
查看更多 》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的效果评估,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高新技术企业对区域经济创新发展作用等相关研究,引导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查看更多 》2016年1月1日前已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依然有效,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查看更多 》日前,科技部副部长阴和俊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稿)》有关情况时称,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是这次高企政策修订的重点方向。...
查看更多 》与国科发火〔2008〕172号相比,第四章的表述由"罚则"调整为"监督管理",体现了政府管理思路的改变;其中,在"认定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的两个最为重要的方面,新管理办法均做出了很大调整。...
查看更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