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示范基地的认定、组织和管理工作。各区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示范基地的推荐组织和管理工作,并指导监督本地区示范基地建设运营与管理。...
查看更多 》支持中关村标准化试点示范企业开展标准超前布局、专利标准协同创新、团体标准制定和标准示范推广等高端推进工作。每年每家示范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试点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支持金额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
查看更多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坚持服务引领、放管结合、公开透明的原则。...
查看更多 》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是为北京地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本办法所称中小外贸企业是指年度贸易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进出口企业。...
查看更多 》创新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查看更多 》办法所称企业是指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股权投资机构、信托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为中关村创新创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
查看更多 》实施细则适用对象是指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中关村硬科技孵化器、市级以上大学科技园、中关村海外人才创业园、中关村高端人才创业基地和其他专业性创业服务主体,以及雏鹰人才和高端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查看更多 》对一区多园支持资金使用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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