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备双方签订的正式书面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真实、有效的技术合同。建议:采用科技部或北京市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详见"文本下载"栏目。
2. 技术合同文本中:必须明确甲乙双方的主体资质、必须明确技术标的内容、必须明确技术的报酬或价款,如实表述双方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对弄虚作假和欺骗行为将根据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
3. 每项合同只能申报登记一次,而且只能由卖方(技术输出方)在北京地区任选一个登记机构进行申报,不能重复申报登记。(全国统一规定,除技术进口项目外,均需在其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申报登记,不能跨越管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