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社会公众涉税公开信息查询
【设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
【申请条件】税务机关按照办税公开要求的范围、程序和时限,公开相关涉税事项和具体规定,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办理材料】社会公众涉税公开信息查询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可通过报刊、网站、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渠道查询依法公开的涉税信息,具体地点和网址由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确定。
【办理机构】各级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间】即时办结(办税服务厅(场所)的办理时间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联系电话】各级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无
【社会公众注意事项】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报刊、网站、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渠道查询税收政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等依法公开的涉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