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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是"与生俱来"的吗?

2021-01-08 天拓力行

著作权:

很多人都知道知识产权中专有权取得,是要经过一系列的申请和授权才能生效的,比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等。但是知识产权中却有一种权利与众不同,它是一种"天生存在"的权利,无须任何官方部门或社会团体的审理和授权,便可享有相应的权利,它就是"著作权"(也就是"版权")。

关于著作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章第二条有明确的规定,即: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包含的权利: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获得著作权可享有以下具体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由此可见,著作权相对于其他知识产权,有着先天优势,自打出生那天起,创作人便可享有一切与之对应的著作权。

著作权又划分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著作权,对于开发/研发型企业而言,产品申请软件著作权之后,也可以享受以上的所有权利。对于想要申请高新认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资金项目的企业,软件著作权也是必要的前提条件,著作权作为当前申请成本和时间成本最低的知识产权,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事半功倍的选择。

北京天拓力行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产权团队,在知识产权领域积累了十年的经验,任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QQ:2851132676.或电话咨询高老师:13311056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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