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认定时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其中,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是衡量企业在提高生产力水平的基础上,对科技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的能力。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企业在实际申报准备材料的过程中,能直接有力证明企业形成了服务的,是技术服务合同以及对应的发票。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合同模板,或简或繁,有些企业出于对自身技术保护的目的,在合同中对技术内容部分一笔带过,甚至对实际技术服务内容不加考虑,连合同名称都统一命名为技术服务合同,对高新申报确实不利的。
首先,技术服务合同作为高新科技成果转化的有力证明,最好经过当地的技术合同市场认定登记为技术合同,第三方证明更加可信;
第二,企业在规范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服务对合同内容进行定制,在采用规范模板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客户、不同服务项目,在不泄漏企业核心技术的前提下将支撑服务的技术点逐条列清,这样对企业规范合同有利,对高新申报也会省去不少麻烦。
以上就是高新企业认定条件--成果转化之技术服务合同的相关细节,高新技术资质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企业若想了解更多与高新相关的知识,可以咨询热线:010-6212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