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申请设立分公司的,应向分公司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并向工商部门提交以下文件: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工商局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后领取);
3、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情况如餐饮、住宿等,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4、指定(委托)书;
5、住所使用证明;
6、企业联系人登记表;
7、补充信息登记表;
8、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上级公司公章。其中,1、4、6、7项可就近工商局办事大厅领取,也可到北京市工商局网站下载,并按照表格注释进行填写。
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子公司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者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千万不可混淆。因此,企业办理分公司设立时,建议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天拓力行法律工商团队有十年实战经验,熟悉相关政策法规,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优质的方案,高效便捷,省心省力。任何与公司注册、变更、注销的业务均可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10-6212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