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简易注销是个比较火热的字眼,工商总局在2016年12月26日发布了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表示,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样的企业可以进行简易注销呢?
一、简易注销的条件
1、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企业;
2、必须是“未进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
二、简易公司注销与一般公司注销有何不同?
1、材料减少,不需要提交《企业提交清算报告》、《清算组备案证明》;
2、形式简化,简易公司注销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
3、程序简单,简易公司不再进行登报公示、清算组备案;
4、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选择一般公司注销或简易公司注销,由企业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三证合一后企业注销须先申报清税
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规定,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人应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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