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注册:
一、名称的构成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或者字号+(北京)+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1、公司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公司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2、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法人,可以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①使用控股公司名称中的字号;
②使用外国(地区)出资公司字号的外资独资公司,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二、组织形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公司法》申请注册的公司名称,其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其它法律、法规申请注册的公司名称,组织形式不得申请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公司可以申请用“厂”、“店”、“部”、“中心”等作为公司名称的组织形式。受理审核时限: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注册,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完成对申请名称的核准或核驳手续。
三、行业:
1、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公司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公司经营特点的用语。公司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公司经营范围一致。公司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公司名称中的行业。
2、公司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公司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公司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是公司集团的母公司
(3)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注册的公司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3、公司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视为公司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如:北京***四川火锅有限公司、北京***韩国烧烤有限公司、北京天拓力行顾问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火锅”、“韩国烧烤”、“顾问咨询”字词均视为公司的经营特点
4、公司名称不应当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四、字号:公司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公司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注册管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公司名称实行分级注册管理。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管辖范围: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各区县工商分局注册管辖范围:受理上述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内资公司分支机构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注册,分局根据市局复核意见进行核准。市工商局注册管辖范围:
(一)市人民政府批准注册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注册的公司;
(二)公司集团;
(三)专业从事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或者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审计机构、典当机构、中小公司信用担保机构、工商注册代理机构、专业经纪组织、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机构、征信机构;
(四)股份有限公司;
(五)国有独资公司;
(六)注册资本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七)出资额在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个人独资公司;
(八)外资投资公司。
收费标准:办理外资投资公司名称预先注册收取注册费100元;办理其它名称预先注册不收取注册费用。
名称预先核准注册程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注册,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注册材料,领取《名称注册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名称注册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名称预先核准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组建单位的资格证明或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及自然人身份证明;
3、《指定(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