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实行“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个体工商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税。清税完毕后,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纳税人持《清税证明》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
查看更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抵扣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税务机关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查看更多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查看更多 》天使投资个人转让未上市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享受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时, 应于股权转让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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