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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办理指南(含操作程序)

2021-01-28 天拓力行

根据财税[2015]119号文的规定,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料清单: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流程:

2017年加计扣除采取的是事后备案方式,即只需要网上上传备案材料完成备案,并同时将规定所需留存备查资料都归档备查。

在网上办理完备案只是加计扣除的第一步,另外还需要操作的就是在汇算清缴系统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及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才算完成加计扣除事宜。

从财税[2015]119号文的规定来看,国家规定加计扣除的核查面不低于20%,所以一方面国家放宽了享受优惠政策的审批流程,改为备案制,但从另外一方面是更加强企业的自主审查意识,风险防控意识,这也是整个国家政策的大方向,与信用系统形式链条关系,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更加自律,并更加严格的按照国家的对优惠政策的要求和条件来实施和执行。

 【温馨提醒】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文(财税〔2018〕99号),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所有企业(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都从50%提高到了75%,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新政加大了扶持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力度,所以就目前的形式来看,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是否有必要做,需要进一步确认。

此外,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算需要注意的事项较多,尤其是比例提高以后,其细节更应该重视。天拓力行十年从业经验,任何与研发费加计扣除相关的问题,均可咨询QQ:2850603776,或联系尹老师(手机号码:1331105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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