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医保信息化建设、医保基金监管能力提升、药品(耗材)采购方式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公共服务等工作。具体用途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医疗保障局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相关规划以及医疗服务与医疗保障领域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确定。...
查看更多 》补助资金重点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困境儿童,设区的市、县(市、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等7类省定重点医疗救助对象。...
查看更多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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