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
查看更多 》对长期在华工作并对本地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事业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人员,也可由省级人民政府推荐,公安部征求有关部委意见后审批。此条作为内部掌握,不对外宣传。...
查看更多 》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医保信息化建设、医保基金监管能力提升、药品(耗材)采购方式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公共服务等工作。具体用途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医疗保障局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相关规划以及医疗服务与医疗保障领域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确定。...
查看更多 》补助资金重点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困境儿童,设区的市、县(市、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等7类省定重点医疗救助对象。...
查看更多 》企业从事对外劳务合作,须依据本办法规定,经市商务局审核批准,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领取《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国外的企业、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招收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
查看更多 》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审改办决定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会同国家外专局制定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由国家外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查看更多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
查看更多 》根据《关于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21〕9号)规定,在本市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自2021年7月1日起,可以按月、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选择按季度、按半年或按年缴费的,须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时限内到市、区两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等经(代)办机构或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办理,最迟应在选择缴费时段的最后一...
查看更多 》